“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使该案得以有效执行的,举报人将获得相应的悬赏金。”长期以来,离石区人民法院有效运用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悬赏公告等措施,营造广泛的舆论氛围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有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日,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的被执行人苏某某就迫于执行悬赏措施的压力,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就刘某某与苏某某合同纠纷一案,离石法院判决苏某某偿还申请人刘某某借款本金70万元及利息等其他费用。该判决生效后,因苏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刘某某于2023年7月4日向本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局苗成栋、刘军峰实施组开展执行工作,通过向被执行人苏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苏某某偿还申请人刘某某借款本金70万元及利息等其他费用。
同时,通过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苏某某进行网络查控,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另通过线下调查,也未发现其财产线索。执行小组决定对被执行人苏某某采取执行强制措施,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并于我院公众号发布悬赏公告。
离石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悬赏公告后不久,被执行人苏某某碍于面子终于现身法院,主动提出要解决此案。经过执行干警整整一天地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日被执行人履行案款324846.01元,并承诺剩余案款半年内全部履行完毕。
鉴于被执行人规避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本院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悬赏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为了实现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公开发布悬赏信息,征集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在据此取得执行效果后向财产线索提供人支付奖励或者酬金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当被执行人故意“失联”逃避债务,申请执行人无法找到其行踪,此时,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不失为一种维护权利的途径。不过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悬赏金额需自行承担。在此,也向广大群众呼吁,如发现悬赏公告上出现的被执行人,尽快联系法院,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供稿:苗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