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
不断创新工作机制 完善工作方法
用实际行动守护文水绿水青山
01
文水县人民法院在刘胡兰人民法庭和南庄人民法庭实行直接立案机制,就全县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当事人可直接在人民法庭办理立案事宜,兑现“办事一站式、服务零距离”的承诺。
02
探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聘任来自环保、林业、水利等领域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5名专家作为首批环境资源审判技术调查官,以适应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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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检察院发出《司法保护令》,并发布《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的倡议书》,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促进古树的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切实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常态化,传承保护我县珍贵自然和社会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04
文水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主动融入县域河流治理,强化与环保局、水利局等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开展河流保护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法治意识,用法治力量助力一泓清水入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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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多部门召开原始生态资源保护座谈会,共同探讨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恢复性司法理念、统一涉环境资源类案件裁判尺度等内容,与多方携手共筑关帝山原始生态资源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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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法院在文水县北辛店村挂牌 “传统村落司法保护工作站”,积极与城建、文旅、乡镇、村等相关部门联动,将传统村落保护与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结合,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法治护佑历史文脉。
07
文水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组织调研关帝山森林公园野生动植物资源,并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入户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汇编图册、法规讲解、以案释法、签署保护登记表等引导广大群众敢于检举揭发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不法行为。
责编:穆沛方
编辑:胡兴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