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保”车辆借人开 发生事故谁担责?-澳门官方直营威尼斯

“脱保”车辆借人开 发生事故谁担责?
  发布时间:2024-08-14 21:50:27 字号: | |

“老张,车借我开开”

“行”

谁承想,这一借

借回了出事故的车

借出了2万多的赔偿款

具体怎么回事

让我们一起关注下文

看看吧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王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行人卫某某发生碰撞,致使卫某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车辆轻微受损。事故发生当天,卫某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

3月,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某全责。

事发后,车辆驾驶人王某某、车辆所有人张某均未向卫某某医疗费等相关费用进行赔偿。故卫某某诉至法院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法院调解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某所驾驶车辆的所有人为张某,张某在保险公司投保的交强险在事故发生时已逾期。

结合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及卫某某的实际损失,法院依法主持调解。

“你作为车主,应该意识到,车辆交强险逾期未交,那这辆车就不能在路上行驶,怎么还能把车借出去给人开呢”?

“脱保车辆出了事故,只要司机存在过错,无论责任大小,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全额赔付对方”。

“再者,平时我们讲开车需谨慎,实际上你借车也要慎重考虑。借你车的王某某,人跑到了新疆,电话打不通,人也找不到。……”

最终,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承担本次事故责任。随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张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卫某某全部损失24000元(已给付)。

卫某某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法官提醒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脱保”,将导致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终止后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肇事的车主自负其责。

法官在此建议大家,尽早为爱车续保车险,切莫抱有侥幸心理。提前续保可避免车辆因未保险而被查扣处罚,以及自行承担保险事故全部损失的风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实习生:郭琪)



 
来源:离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离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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