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霍文江
身份证号:1411241983****0053
涉案标的:170000元
执行案号:(2024)晋1102执444号
执行依据:(2023)晋1102民初4031号民事判决书
联系人:冯法官
举报电话:16636881176
悬赏期限:2024年7月30日至2025年7月29日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霍文江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予1000元奖励,若提供的财产线索是本院没有掌握或申请人没有提供的,经查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予20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被执行人:武春兰
身份证号:1423301967****8022
涉案标的:544788元
执行案号:(2023)晋1102执1092号
执行依据:(2023)晋1102民初95号民事判决书
联系人:吴法官
举报电话:16636881176
悬赏期限:2024年7月30日至2025年7月29日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武春兰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予2000元奖励,若提供的财产线索是本院没有掌握或申请人没有提供的,经查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被执行人:马彪
身份证号:1411241999****033x
涉案标的:54123.29元
执行案号:(2024)晋1102执1129号
执行依据:(2023)晋1102民终2696号民事判决书
联系人:闫法官
举报电话:16636881150
悬赏期限:2024年7月30日至2025年7月29日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予3000元奖励;若提供的财产线索是本院没有掌握或申请人没有提供的,经查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8%给予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