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7月1日上午,院党组成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闫文泉主持召开岚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第6次集中学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和宁夏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至第十一章及附则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选定题目进行交流研讨。
会议强调,一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时时、事事、人人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面对风险挑战,敢于出击,勇于担责,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制度,切实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筹备列席旁听会议,主动提前向列席旁听工作组报送中心组学习方案,对学习考勤、学习程序、组织方式等情况进行如实记录。三要坚持知行合一,认清党的纪律和审判纪律的辩证关系和内在联系,自觉把党的纪律内化为审判纪律,用党的纪律管住“案”、管住“人”、治好“院”。四要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政治部闫凤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