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消防应急能力,6月12日上午,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畅通生命通道”系列活动。
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火灾分为a、b、c、d、e、f六类,分别是:固定物质火灾、金属火灾……发生火灾后要保持镇定,用湿毛巾或防毒面罩捂住口鼻,手扶墙壁弯腰低姿逃生。使用灭火器牢记四字口诀:提拔握压。一定要站在上风口灭火,距离火源2-3米……”消防安全培训员讲到。
上午9时,全体人员参加“打通生命通道,提升应急能力”消防安全培训会。会上培训员讲授了消防法规、火灾的危险性、防火措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自救逃生技能。这不仅是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更是一次火警警示教育,干警们深受震撼,沉浸式学习消防安全常识,消防安全技能进一步提高。
一次消防疏散演练
“疏散模拟正式开始!”警报拉响,全体人员立即排成一列纵队,有序、快速从逃生通道下楼,下楼时捂住口鼻,靠右弯腰扶墙,迅速直奔户外,在安全区域集合完毕,工作人员清点人数。
本次演练过程用时2分45秒,干警们熟悉了安全逃生出口、路线,锻炼了火灾发生时的应变和自救能力,达到了逃生疏散演练活动的预期效果。
一次现场灭火实操
消防维保人员在楼前模拟出浓烟和火情场景,并现场演示如何使用干粉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火源,参与人员现场学习使用灭火器,进行扑灭火源实操演练。
活动结束后,市中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王霞前往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大厅、审判法庭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点区域,实地查看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生命通道是否畅通,深入排查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灯、指示灯等疏散设施,确保涉诉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吕梁中院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组织领导,聚焦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排查,确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提升消防本质安全水平,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吕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办公室 冯宏
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