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9月26日,中阳县人民法院召开“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警示教育大会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报。院党组成员、主持日常工作副院长刘金柱主持会议,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刘金柱传达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中共中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组织学习了中共中阳县纪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刘金柱对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并强调: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把牢思想上的“总开关”。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时刻绷紧廉洁自律、拒腐防变、克己奉公之弦,不逾红线,恪守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铭记纪律规定。二要筑牢防线,当好严格执纪的“责任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自觉性,在思想上时刻与上级安排部署同频共振,在行动上要从小事小节做起,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和公务用车报备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两节”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